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」(約翰福音 十三:34)
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」(羅馬書十三:8)
「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,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。」(彼得前書四:8)
年紀愈長,遇見的人愈多,愈來愈感受人跟人之間的差異是多麼的大,尤其是教會當中。教會的組成很特別,大家不是因為某個興趣或某項專業聚集在一起,而是因為被神的愛觸摸到而進到教會當中,其中有滿大比例是在人生低潮中進入的。耶穌說祂來是要召罪人,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進到教會,基督徒應該要很清楚自己是罪人,我們是很無助的一群。
罪帶來的傷害性很大,所以教會裡最常要被解決的是每一個人生命中罪的問題,而要弭平彼此的差異,進而活出榮耀神的生命,不是靠遵守律法、也不是靠強人領導、更不是凡事求聖靈印證,而是靠彼此謙卑、切實相愛。
我知道我好像在講天方夜譚,但上帝揀選我們,就是要我們去成為這個天方夜譚,而且我相信祂不是只叫一個人這樣做,而是呼召一群人去達成這樣的使命。因此耶穌才會說「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(約翰福音十三:35)
我想耶穌呼召我們,就是要成為這樣彼此相愛的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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