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約翰福音 八:3-12)
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,就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。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」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
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於是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我因為工作的關係,除了在自己的原本的教會聚會之外,還得去參加工作教會的主日,因此我每個禮拜天需要聽兩堂主日信息,這禮拜非常湊巧的,兩個教會都傳講這段很著名的經文。
這段經文的時代背景是猶太人在羅馬政府的統治之下,猶太人在政治上沒有實質對人處刑的權力,但猶太人從小信奉的摩西五經告訴他們,行淫的人要用石頭把他們打死。加上耶穌的拉比身分很奇怪,猶太拉比的產生,有點類似現代的精英養成過程,12歲成年就要會背誦摩西五經,再來開始找某個派別的拉比當導師,在他門下學習,幾年後拉比會從底下的門徒當中選出最優秀的帶在身邊見習,其餘的通常就回自己家跟著父親學手藝,因為拉比產生的過程不易,因此拉比在猶太人的地位是很崇高的,各門各派的拉比都有自己對於律法不同的辯證與解釋。
因此對於當時的猶太拉比而言,耶穌是個不知道從哪裡蹦出來的搗亂者,祂出身微寒,又沒有受過正統猶太拉比訓練,也不知道是師事哪個派別的拉比? 但追隨祂的人非常多,加上祂又不斷的行神蹟,甚至使人死裡復活,最令當時猶太文士與法利賽人髮指的是耶穌自稱彌賽亞,把自己跟上帝同等! 哇~這不得了啊! 猶太人一直對上帝是極度敬畏的,妄稱神的名的人必被治死,何況今天耶穌一直強調祂自己就是彌賽亞就是上帝呢? 因此當時的文士與法利賽人想方設法的要陷害耶穌。
這段經文就是在描述這樣的狀況。
中東一直都有處私刑的情形,當民眾因宗教律法私下處死一個人之後,有關當局追查時,所有參與在當中的民眾都會全盤否認,但這段經文裡,文士跟法利賽人設計了一個陷阱給耶穌,如果耶穌用宗教律法去處死這個行淫的女人,他們就可以上告羅馬政府,指控耶穌處私刑;但如果耶穌說不能處死她,他們就又可以拿宗教律法來指責耶穌不守摩西五經。而耶穌說了一個兩全其美並且保住行淫女人性命的說法,就是「你們當中誰是無罪的,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。」這樣一句話化解了這個陷阱。
但真正令人動容的是耶穌背後對於罪人的憐憫與愛。耶穌用這句話保住了那個因犯罪而即將喪失生命的女人的生命,而且最後跟她說我也不定妳的罪,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我在這段經文看到的人的多重性,我們既像那位行淫的女人、同時也像那些成天喊叫要處死罪犯的人。但耶穌要我們看清自己的本質,我們的本質乃是犯罪,乃是死在罪當中的,當我們因著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而得以稱義之後,我們也不能忘記我們的本質還是罪人。
這週剛好發生同志團體在教會前舉辦早餐會,這件事也讓我有很深的感觸。我一直有一些同性戀朋友,未信主前的我極度憎惡教會,因為總覺得他們假宗教之名行迫害之時,而且我不明白如果上帝真的愛世界上每一個人,為什麼同志總是被教會打壓欺負呢? 這個問題在我信主後還是存在著,看過各家說法,但沒有一個說法我覺得合宜。直到前一陣子看見Tim Keller牧師的「基督徒為何反對同性戀?」的影片後豁然開朗。
我認為其實在罪的本質上,我們跟同性戀是沒有差別的! 我們只是多蒙主的憐憫,然後有悔改的機會罷了。當基督徒今天大張旗鼓的指責同性戀的時候,我覺得我們其實也該回過頭來省視自己,我們就好像上面這段經文中在旁邊喊著打死那行淫的女人的群眾,以為自己可以有權定別人的罪,但忘記我們生命的本質跟他們並無二致,都是罪人。我覺得當我們認清這點,我們才有辦法真正接納同志朋友,與他們有對話甚至帶他們認識上帝的可能。因為神愛世人,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那個世人是所有人,包括你包括我包括他,在罪的本質裡,我們與他們並無不同。
禱告:慈愛的天父,謝謝祢一路的恩典與憐憫,使我這個罪人有回轉向祢的機會,幫助我時常保持謙卑的心,看別人比自己強,也認知到我們原先與還未認識祢的人都是死在罪中的,求祢聖靈時刻充滿我們,讓我們可以除掉自己的罪,彼此切實相愛,也用這樣的愛去愛還未認識你的罪人們,奉耶穌的名求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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